政策速递||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公示

 

   

来源:财政部

    根据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《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财建〔2014〕838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财办建〔2016〕25号),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于近期组织了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评审工作。

    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,排名在前14位的城市进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,名单如下(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):北京市、天津市、大连市、上海市、宁波市、福州市、青岛市、珠海市、深圳市、三亚市、玉溪市、庆阳市、西宁市和固原市。

    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6年4月25日—2016年5月1日。如有意见,请以书面(实名)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建司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水利部规划计划司。

    联系电话:010-68552520,010-58933160,010-63202968

    传   真:010-68552520,010-58934352,010-63202784

 

 

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

2016年4月25日



文章作者:佚名  点击数: 更新时间:2011/5/20 11:39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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